第四條:嚴禁於主題區內發表 任何蝦場之相關主題。欲發表者,
請至公告區之釣場所在區域討論版發表 (約釣文不在此限)。(註)
凡在主題區 發佈蝦場釣況分享文 一律開立紅單乙張
不另行通知
(註)
範圍:
主題區 指北部釣蝦-台北縣市討論區 全區 ( 至頂區 , 家族版除外 )
也就是說 只要屬於任何釣蝦場 釣況 皆不允許
A.B.C 蝦場釣況討論區 基本上閒聊 灌水 不要太過份 基本上不會去干涉
何謂過份灌水?
第七條:任何主題發表,標題須明確,且內容不得少於二十字以內(不含標點符號)。
第八條:除家族留言版,北基全區任何回覆內容,不得少於十字以內(不含標點符號 祝賀文不在此限)。
[ 本帖最後由 海鳥 於 2010-8-4 23:35 編輯 ] |